2016-09-22
「醫院看護」工作地點在醫院,以照顧病人為主,會配合護士與醫師要求,例如協助洗澡、更換尿布、翻身、拍背、餵食等,但不處理家務或是醫院照顧以外的服務。
「居家照護」的服務項目較醫院"看護"廣泛,例如備餐、環境整理、陪同就醫、陪同外出,甚至會積極與被照顧者及其家屬互動,這些都是與醫院"看護"不同的地方。
參考資料 病後人生
我的E政府
桃園市政府衛生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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