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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照護新知

看護、居家照護

別讓家人撕破臉 照顧協議少不了

 

案例一:

 

珍珍(化名)原本有穩定的工作、雖然薪水不高但珍珍很喜歡,就在2個月前,公公因為中風需要有人照顧,婆家理所當然地認為,應該要由她辭掉工作回家照顧,所以珍珍必須自己摸索應該如何擦澡、管灌、翻身拍背等等,但最大的挑戰是她是女性而對方是公公,需要脫衣服、擦拭敏感部位,面對這樣的難題,珍珍有沒有選擇的權利?是否有其他更適合的照顧安排?

 

案例二:

 

珮藍(化名)辭職照顧失能父親10多年,她的生活費及父親照顧費由2名弟弟支付。但父親過世後,房屋由小弟繼承,小弟雖曾經答應讓大姊住到終老,卻因經商失敗毀約、將房子出售。因從未和弟弟拿任何「單據」,大姊走投無路,提出訴訟也難站得住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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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(家總)秘書長陳景寧說,經常發現家庭在照顧安排的決策過程,傾向於「輩分發聲」,兒女、媳婦有耳無嘴,或由家庭內權力位置,決定誰是家庭照顧者,照顧者常是家庭中最孝順、聽話,或相對弱勢者,因而埋下日後家人爭執甚至決裂的局面。

 

此外,長期照顧的花費很高,不少子女在照顧支出的分擔上沒談好,從小吵變大吵。若又以辭掉工作來因應照顧需求,恐使被照顧者及照顧者兩代皆喪失大量的資產,常常產生金錢、財產糾紛,家族間互控偽造文書或侵占,類似案件屢見不鮮。

 

照顧是全家共同的責任,應一起協商相關事宜,在家總推動的「家庭照顧協議」中,可以依據下列幾點來進行:

 

  1. 照顧安排:盤點長照資源,整理家庭有哪些資源,包含:誰能提供人力、物資,或是出錢,甚志有人可以負責收集各種資訊,包括居家、社區、機構、外籍看護工或家庭照顧等資源。
  2. 費用分擔:資產盤點,包括政府補助、長輩存款、退休俸及保險等。
  3. 特殊議題:失智老人禁治產宣告或輔助宣告、預立安寧緩和醫療及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等。
  4. 注意事項:協議需聚焦,避免扯入家族恩怨。因家人工作收入不相同,太講究「公平」也可能協議破局。

 

蒐集、了解現有的照顧資源是協議的第一步,以前述兩個案例來說,都是辭職照顧家人引發的後續問題,事實上,社會中原本就存在很多種照顧家人的資源或方式,包括政府推動的長照2.0,或民間企業提供的照護服務,提供了居家、社區或機構等不同方式,來配合不同的家庭需求。

 

以珍珍的狀況來說,她並未受過照護訓練,辭職來照顧公公,不僅犧牲了自己的職業生涯,也無法給公公比較適當的照料。如果透過家庭照顧協議,白天將公公託付給專業照護人員,珍珍在上班之餘仍能晨昏定省,公公也得到更好的照顧,對維持家庭和樂將有莫大的幫助。

 

像「優照護」這樣的平台上,可以找到許多受過專業訓練的照護人員,服務時間也有相當大的彈性,更重要的是,家庭成員在照顧過程中能掌握充分的資訊,並隨時與照顧者溝通,等於是參與了照顧的一部份,而不是一般想像的置身事外,這是透過科技所帶來的嶄新體驗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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